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钨粉可燃性试验工作进展通报

作者:中国钨业协会    时间:2021-01-28 阅读:    字体:[ ]

钨粉可燃性试验工作进展通报

各有关单位:

在金鹭公司、株硬集团、江钨集团、章源钨业、翔鹭钨业、南硬公司的大力支持下,中国钨协先后三批共调配了53份0.8-10微米的钨粉样品,委托具有化学品检测国际资质的上海化工院检测有限公司按照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建议书实验和标准手册第六修订版》要求实施易燃性实验,实验从2020年9月开始,到2020年底结束,现将实验结果通报如下:

根据联合国试验和标准手册规定,长度为100 mm的试样若能被点燃,且燃烧时间超过10分钟,该样品则不被判定为4.1项易燃固体,反之,燃烧时间在10分钟以内的则均为4.1项易燃固体,燃烧时间在5-10分钟内的样品为包装类别III,燃烧时间在5分钟以内的包装类别为II。但我们通过系统试验,发现影响钨粉易燃性的因素较多,尤其是氧含量(国际钨协的报告并未提及氧含量)。我们试验结果是:

1、对于0 < 400ppm的钨粉来说, 供应态费氏粒度≥5.25 um的钨粉不符合4.1项易燃固体标准;对于0 = 400ppm 钨粉来说,供应态费氏粒度≥ 6.13um的钨粉不符合4.1项易燃固体标准。

2、供应态费氏粒度< 5.25um的钨粉(0 < 400ppm)或者 < 6.13um的钨粉(0 > 400ppm)可以被归类为4.1项易燃固体。

3、供应态费氏粒度≥2.63um 并且 < 5.25um的钨粉(0 < 400ppm)或者 < 6.13um的钨粉 (0 = 400 ppm),包装类别为III。

4、供应态费氏粒度< 2.63um的钨粉,包装类别为II。

钨协拟将此试验结果通报国际钨协。同时,着手准备申办钨粉可燃性国家标准,目前,钨协已与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沟通,并已初步提交书面申请。按照国家标准申办要求,须由独立法人企业为主提出申请,经研究,钨协决定委托厦门金鹭特种合金有限公司为主起草钨粉包装、运输的安全规范,征求行业意见后,向国家有色金属标委会申报。

今年有色标委会初审时间是4月份,为此,希望金鹭公司和相关企业积极支持,协助钨协尽快准备申请资料。

感谢各单位对此事的大力支持!     

中国钨业协会

2021年1月26日

钨粉可燃性试验工作进展通报

从左至右:协会办公室主任方季云、江钨控股进出口公司经理常雨忠、上海化工院工程师王高俊、厦门金鹭粉末海外销售部经理郑志良

钨粉可燃性试验工作进展通报

燃烧试验后的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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